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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应设立“见危不救罪”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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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严重冲击着人们的道德观念。见危不救或对救助讨价还 价的现象频频发生在我们身边。为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他人和公共利益,应在刑法中增设“见 危不救罪”。本文从道德与法律的功能角度出发,论证了增设“见危不救罪”的必要性及可行 性。并对具体罪名、条文进行了设计。
作者 郑侠
机构地区 安徽财贸学院
出处 《铜陵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72-75,共4页 Journal of Tongling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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