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骂人也侵犯名誉权吗编辑同志:我与张某是邻居,两家关系素来不和。去年10月,张家饲养的一头猪被人下药毒死。张某怀疑是我所为,便到我家问罪,我对此予以否认,双方发生口角。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张某仍认为是我毒死了他家的猪,要求赔偿,我拒绝该无理要求。张某使经常指桑骂槐,辱骂我们,在这一带造成极坏影响。我想询问一下,骂人构成名誉侵权吗?读者:闻法闻法同志:辱骂他人致使其精神上感到痛苦和心灵上受到创伤,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骂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海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的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我国《刑法》对侵犯公民名誉权作了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