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退回补充侦查①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认为需要进一步侦查,以补充原侦查中未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问题,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或自侦部门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②作为有权行使退回补充侦查权的检察机关应避免对权利的滥用,严格限制,慎重使用.正确、规范地适用退回补充侦查,对于保障公诉案件质量,加强对侦查机关(部门)的法律监督,更好地发挥公检执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作用,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犯罪研究》
2003年第5期71-73,共3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