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使我省农民的经济地位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一方面,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另一方而,地域间、农户间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开。据1988年末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全省人均收入1000元以上的富裕型农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2.5%;501——1000元的小康型农户约占50.6%:200——500元的温饱型农户约占32.5%:不足200元的贫困型农户约占4.4%。如老、少、边地区贫困型农户按人均收入25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贫困型的比例还要大些。按农户的实际生活水平和生产发展动态,又可将全省农户划分为如下四个层次。一是已经富起来的。
出处
《经济纵横》
北大核心
1989年第7期50-53,共4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