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职能的界定应是明确财政支出范围的依据和研究宏观税负水平的逻辑起点。我国政府职能是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与此相适应我国已经确立了建立公共财政的目标,这必将对财政支出规模及结构进而对税收收入的规模及税负水平产生深刻影响。减税是发挥公共财政的经济调节职能作用的客观要求,从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趋势和资金使用效益看存在减税空间。从较长时期看,存在减税的趋势和可能。通过减税对规范政府行为,推动民主进程也有积极意义。
出处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4期14-17,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