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证据所具有的无形性、多重性和易破坏性 ,使得网络犯罪在取证上具有相当的困难。在网络犯罪的取证中 ,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采取一般取证或复杂取证的方式进行证据的提取和固定。一般取证方式有 :打印、拷贝、拍照和摄像、制作司法文书、查封与扣押、公证等 ;复杂取证方式有解密、恢复、测试等。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120-122,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经济犯罪案件证据调查与运用"课题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