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巴西的税收立法巴西是联邦制国家,有联邦、州、市三级政府。巴西的税收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税种的设置及分属哪一级政府征管等带有根本性的税收制度,都由联邦宪法明文规定,税收立法权限相当集中。依照联邦宪法的规定,三级政府都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立法和管理权限,允许地方对其所管的税种享有部分立法权,如在一定幅度内调整税率和采取某些征管措施的权限等,但无权自设税种。为了避免发生地区间的矛盾,宪法规定,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118-120,共3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