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漫漫自由平等路——论英国离婚法的变革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英国长期以来奉行禁止离婚主义,但却是最早采取破裂主义离婚原则的国家之一。在英国,中世纪以来,教会控制了对婚姻事务的管理权,依据教会法婚姻是不可解除的,因此一直以来实行禁止离婚主义。资产阶级革命后,对于危及合法婚姻的通奸、重婚、恶意遗弃等行为,教会法院采取不完全离婚的方式进行惩罚。事实上,通过教会法院司法分居的案件很少发生,最重要的是教会法院司法分居并未能解决婚姻危机,反而助长了通奸和重婚。
作者 李喜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5年第1期605-606,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