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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财税信用法制体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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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确立健全财税信用法制体系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无论是进行财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还是依法实施信用等级管理,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平等地对待各类信用等级对象,做出的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确保信用评定工作的公平、合法。也只有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开展财税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咨询,才能保证财税信用报告本身的可信性。2.效率原则。从社会角度看,诚实守信可以大大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相反,如果失信较为严重。
作者 韩曙 夏琳
出处 《财政监督》 2003年第12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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