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资公司 ,是指投资者仅为一人 ,且由该投资者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公司。我国立法仅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和外资独资公司 ,对普通民事主体投资设立的独资公司的法律地位未予确认 ,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独资公司现象 ,这带来了许多弊端。为此 ,文章建议在修改公司法之际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 ,在新公司法中对独资公司法律地位予以确认 ,同时采取相应的制度对独资公司加以规范 ,以发挥独资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作用。
出处
《经济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52-53,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