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 ,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可以批判继承。“孝”应当成为家庭生活中的重要道德规范。笔者从唯物史论立场出发 ,具体分析了“孝”的内涵 ,剖析了传统“孝”中的精华与糟粕的二重性。明确指出 ,在现代社会中 ,“孝”的伦理应该“归位” ,并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孝”的伦理模型。
出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3年第5期58-60,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