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拟就财政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如何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的问题,作些研究。建立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防范国库集中支付风险的内在要求——财政直接支付潜在风险。所谓财政直接支付,就是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按照规定程序经财政部门核定后,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的商业银行分别签发财政直接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供应商或用款单位,并于营业当日与中国人民银行清算,完成财政直接支付活动。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03年第10期12-15,共4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