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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区别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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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监督是国家为保证财政分配、调控活动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公共部门的公共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的检查、督促、矫正、制裁和反映。审计监督(本文特指政府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共部门的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查、鉴证、评价,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加强宏观调控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就监督对象、监督目的、执法标准而言,二者有相同之处,但区别也是显然的。一、监督客体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划分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笼统地说,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对象都是公共部门的财务收支活动状况,但就具体的业务而言,二者既有交叉又有区别。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审计署可以直接进行下列审计:①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②中央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③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④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作者 吴仲斌
出处 《财政监督》 2003年第10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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