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先后颁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三部行政法规,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施行。这“一法三规”是现阶段我国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法律法规依据。“一法三规”的颁布实施以及各省(区、市)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体系的框架基本建立。此外。
出处
《人口与计划生育》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19-21,共3页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