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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价格调节基金 抑制物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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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锦州市陆续放开肉、菜、蛋、鱼等大部分副食品的价格,主要副食品的价格大幅度上涨。尽管先后增发了几次价格补贴,但仍有一部分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引起了群众强烈不满。为了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群众情绪,锦州市认真总结了几年来物价管理的经验教训,借鉴外地经验,从1988年5月份开始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基金来源主要有五条渠道:(1)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基金100万元;(2)对提高国家管理的产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企业,从其提价收入中提取1—2%,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大中型企业,适当超比例提取;(3)外地进驻本市的成建制的基建队[含县(市)区],按每人每月3—5元提取;(4)宾馆、招待所、旅社按床位每床每天提取0.20元—0.50元;(5)国营、集体、个体饭店按营业额提取2%。按这种办法全市共筹集价格调节基金近500万元。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使用制度,使之逐步走向正轨。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5期43-44,共2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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