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改革伊始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的历史时期,政府采购工作正在由试点阶段转向全面推行阶段。我国政府采购改革试点始于1996年的上海和深圳等地,1998年试点范围迅速扩大,到2000年政府采购工作基本上在全国全面铺开。经过几年的努力。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15-15,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