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加入WTO,外商投资步伐加快,在注册登记和监管方面将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如不及时解决,将抑制外资企业的快速发展,影响对外开放的形象。对此,就促进外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鼓励国内自然人出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对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即允许投资的外方主体有: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允许投资的中方主体有: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由此可见,国内自然人不能成为外资企业的股东。但是重庆的许多优惠政策又为自然人出资开了绿灯,允许国内自然人成为外资企业的股东进入外资领域。
出处
《新重庆》
2003年第3期38-39,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