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烟台市围绕强化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监管职能,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出台了《烟台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监事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配套文件,向17户市级国有企业派出了监事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管理考核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发现问题的整改机制,使外派监事会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出处
《上海国资》
2003年第5期32-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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