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小股东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状况表明在《公司法》修改中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但为阻却滥诉现象 ,对诉讼进行合理的限制也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主要通过对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诉讼限制的考查 ,论证了在我国未来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设计中对诉讼进行合理限制的必要性 ;并对如何进行限制 。
出处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250-253,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