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秀县矿粉厂冶炼分厂建于1988年,年产三氧化二砷1000吨。该厂采用直接法生产工艺,即将矿石进行氧化焙烧,然后经冷却、分离得到产品。三氧化二砷为剧毒物,对人致死量为0.1—0.2克.人体长期吸收砷,超过0.5毫克/日时,将引起积累性慢性中毒。另外,在生产过程中还排出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该厂自1990年5月起进行三废治理技术改造,对焙烧炉烟道气,采用石灰水喷淋净化。将SO<sub>2</sub>转化成CaSO<sub>3</sub>、As<sub>2</sub>O<sub>3</sub>转化成Ca(AsO<sub>2</sub>)<sub>2</sub>,喷淋水循环使用;对废渣,采用石灰固定砷填埋法处理,于同年10月竣工投产。
出处
《化工环保》
CAS
CSCD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372-373,384,共3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Chem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