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入“WTO”后,我国有关城市开发经营行业的理性认识和行业行为,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需要。本文以现代国民财富观念分析:城市开发经营行业中的房地产业,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救命稻草”,而只是具有“财富分配”和“财富储存”功能的支柱产业。提出以孕育“现代城市不动产业”为目标,引导我国的城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可供决策层作参考(说明:“房地产”或“不动产”,英语中都用“realestate”来表示,按语言学家的看法,认为是同义词,但从我国的社会习惯看,“房地产”名词更多反映人们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观念,偏重物理特性多一点。而在国外“realestate”一词,是市场经济下的观念,偏重经济法律特性多一点,翻译成“不动产”更合适。本文除引用资料外,根据相关的内容,分别使用这两个词)。
出处
《城市开发》
2003年第4期32-34,共3页
Urban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