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吸引大量外资,1987年12月29日,越南国会正式通过了《外国在越南投资法》,并于1988年1月9日正式颁布实施。1990年春,越南又颁布《外国在越南投资法的若干修改、补充条款》,被西方厂商称为“亚洲目前最开放、最自由的外资政策”。其所谓“最开放”、“最自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定外商可以在越南任何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和私人企业参股。二是外商在合资企业中可拥有多至90%的股权,并且项目不限。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8期48-48,共1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