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Graves病是伴有(氵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浸润性眼病和浸润性皮肤病变的一组综合征。1835年由Graves首先描述。故称为Graves病。有眼征的患者大部分有明显的甲状腺功能亢进表现,但也有一部分病人无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且甲状腺功能正常或低下。为区别于这两种情况,把前者叫做Graves眼病,把后者叫做眼型Graves病。一、发病机理关于Graves眼病和眼型Graves病的病因,至今尚不明了。本世纪初认为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病人下丘脑功能紊乱,使垂体前叶促甲状腺素分泌过多,
出处
《广州医药》
1992年第3期52-54,共3页
Guangzhou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