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TO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议>中,要求我国银行业应遵循两大原则--市场准入承诺和国民待遇义务的承诺,并提出了多方面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允许外国在我国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我国所有的金融业务要对外国资本开放;实施国民待遇,外国公司享有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国内市场的权利,向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外国资本公司适用一切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并不得对任何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外国资本有规模、数量方面的限制.
出处
《甘肃金融》
2003年第1期38-41,共4页
Gansu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