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供水公司分为四类。第三、四类水司供水50×104 m^3/d以下,要求其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100×104m^3/d以下的第二类水司供水水质要达到80年代国际水平;供水100×104m^3/d以上的直辖市、对外开放城市、重点旅游城市要达到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第三、四类水司的“水质目标”分别根据198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和1980年欧洲共同体“水质指令”
出处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3年第1期68-68,共1页
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