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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筹资渠道和筹资均衡点的思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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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我们已经很难找到没有负债的高等学校了,高校负债额度少则上亿元,多则十几亿元。为了解决政府投入不足和学费难以迅速增加的矛盾,举贷发展高等教育已成为各高校寻求发展的普遍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这意味着:依法治教已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举债,本息得自己还,万一到时学校还不了债,指望政府许是要落空的;诚然。
出处 《审计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2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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