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入,DRG支付模式在精神专科医院开始推行,而国内关于DRG支付模式在精神专科医院实施效果的相关研究较少。基于此,文章以西南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成都市某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为例,选取其DRG支付试点期间4 134例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分组对比“按项目付费”和“DRG支付”两种模式下患者治疗费用的具体变化。研究结果显示案例医院实施医保DRG支付一方面减轻了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负担,缓解了医保基金报销压力;另一方面案例医院在DRG支付模式下费用垫支比例变高,可持续运营压力增大。在此基础上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DRG支付模式下提高精神专科医院运营管理水平与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助力。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6年第6期68-72,共5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