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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团化国有企业的合资公司外派董事履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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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合资公司在集团化国有企业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加,外派董事作为股东方派驻的全权代表,其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董事会决策、监督和执行三大职能的有效发挥,对集团化管理效能有着重要影响。外派董事需具备专业素养、经营参与和决策能力、监督管控能力、学习提升能力及沟通担当能力,实际管理中存在外派董事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表现为重大决策参与度低、监督职能弱化、沟通作用缺失等,因此提升外派董事履职能力成为大型国有企业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提出建议:建立分级决策响应机制,划分决策事项类型并设定响应时限,保障决策独立性;构建双向赋能支撑体系,打造“赋能-授权-支持”闭环,为合资公司打通信息、沟通与调研渠道;重构任免考核体系,确立多维度任免标准,推行履职导向考核机制。通过这些措施,推动外派董事从“传声筒”转型为“价值创造者”,提升集团化国有企业对合资公司的管理效能。
作者 庄昕 银静
出处 《珠江水运》 2026年第2期136-1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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