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走马楼西汉简中的基层司法吏员在拘捕罪犯、审治案情、管理狱囚时,存在回避逗留、鞫狱故纵和不审、擅自解脱刑具、监临见知故纵弗举劾等违法行为,严重地损害了汉朝的法治信赖体系和司法公平正义;基层属吏在处理官府垦田、户口、物质输送、钱财监管等经济事务时,出现造假、误计、漏计、监守自盗等非法现象,一定程度上腐蚀着汉朝的财政管理体系和政治经济秩序;地方属吏依据政令向蛮夷民户征调赋税、雇佣百姓于公田劳作之际,却趁机盘剥民众谋取私利,直接侵害百姓的切身利益,乃至激化官民矛盾。为了有效维护汉王朝的权力结构和黎民百姓的财产权益,汉朝统治者加强了对基层吏员犯罪行径的打击力度,努力为他们灌输违法必究的司法理念,以期使吏员群体的行为符合皇权政治的行政规范,切实成为汉王朝统治万民的坚实基础。
出处
《许昌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84-93,共10页
Journal of Xuch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