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普通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审理完全依附于定罪量刑程序,缺乏独立的程序保障,继而引发涉案财物法庭审理程序虚化、证明体系混乱、相关权利人保障不足等诸多问题,影响涉案财物的准确认定与公正处置。基于权利保障与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以及涉案财物所具有的财产权属性,其审理程序理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考虑到我国立法与司法实际,为最大程度地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构建“以相对独立为主、完全独立为辅”的涉案财物审理模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为此,应明确审查对象与相应的审查重点;建立有别于传统刑事定罪的特殊的证据规则;明确被害人、案外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诉讼地位及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通过完善公告、庭前会议等配套制度以保障涉案财物的实质审理。
作者
陈卫东
曲艺奇
CHEN Weidong;QU Yiqi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3-25,共1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