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跨性别女性运动员的参赛标准混乱,给传统的性别二元制体育赛事规则带来了挑战。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针对跨性别女性运动员出台了新的参赛标准,但该标准背离了跨性别女性运动员参赛的立法价值,并且在体育规则的实施中暴露出缺乏科学性、各国际单项联合会制定标准不一,以及未区分竞赛优势等诸多缺陷。针对国际奥委会制定标准存在的缺陷,应从设立参赛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运动项目进行分类或增设跨性别运动员组等方面进行完善。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23年第2期331-344,共14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