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探讨公用事业价格成本监审制度的完善方向,文章围绕监管机制优化与激励性规制路径展开分析,以制度演进为主线,从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的行业特征切入,论述成本监审在政府定价中的基础地位。现代价格监管应在成本约束基础上,构建绩效挂钩、收益约束与服务质量协同的运行机制,以体现价格形成的公平性,实现效率统一。激励性规制的核心是通过制度激励引导企业在降本增效中保持公共属性,促使价格机制由静态审核向动态调节转变。文章强调,构建协同监管与信息共享体系,完善收益约束机制,实施周期评估与弹性调整,将有助于形成兼顾社会效益与企业活力的价格治理结构,为公用事业价格制度现代化提供可行路径。
出处
《管理学家》
2025年第24期82-8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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