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监测四川省南部某市水产品中丁香酚的残留情况,2024年随机采集了川南某市7类监测主体的271批次水产品,共20类品种,采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4月发布的标准方法BJS 201908《水产品及水中丁香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检测水产品中的丁香酚残留量,并根据相关数据和膳食风险评估方法分析丁香酚的慢性膳食风险。结果显示,丁香酚总检出率为28.78%,其中养殖环节检出率为12.43%,流通环节检出率为59.57%,残留范围为0.021~8.5 mg/kg;检出丁香酚残留的水产品共计10类,包括川南地区常见鱼类鲤鱼、鲫鱼、草鱼、鳙鱼、鲢鱼,检出率分别为24.56%、18.18%、39.74%、34.88%、25.00%,检出平均值分别为0.42、0.11、0.46、0.71、0.59 mg/kg;除超市以外,养殖散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公司、农贸市场、购物点等其他6类监测主体的样品中均有检出丁香酚;膳食风险评估发现水产品中丁香酚残留对人体健康风险较低。可见,丁香酚在水产品中使用普遍且风险较低,但存在滥用风险。
出处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25年第6期75-79,共5页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o-Products
基金
四川省财政自主创新专项(ZZCX041)“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