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境外侦查取证中检察机关介入是侦检协作配合向域外的有序延伸。检察机关赴境外引导侦查具有消解证据准入负面因素、提高境外取证质效和加强跨法域权利保障等积极作用。目前该项工作存在侦检配合的依据不清、引导侦查的定位不明、引导侦查的效果不足等多方面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其法律依据及功能定位、细化制度具体内容,在有效引导和加强制约之间达成妥善平衡。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5年第15期33-36,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2024年度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域外刑事证据的审查与运用研究”(SJ2024B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