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行业领域的日益细分,传统的部门法分立格局正面临严峻挑战。部门法的规范集成范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监察法学的发展。具体而言,部门法的划分标准与监察法不相匹配,结构封闭造成监察法衔接缺失、对监察领域的新兴问题反应不足。相比之下,领域法学规范集成范式展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性、复合性和开放性特征。以打击腐败作为逻辑起点,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出发,构建逻辑自洽且结构科学的监察法律体系,可为监察工作提供全面、系统、有力的规范支撑,保障监察机关依法有效地履行打击腐败的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5年第4期10-17,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2024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平安中国建设中刑事诉讼伦理危机的治理”(项目编号:2024BFX02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