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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下平台企业众包从业者的权益保障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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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新就业形态中存在着大量以众包用工形式提供劳动的从业者,并成为一种典型用工模式。该模式以平台企业从海量顾客处收集工作订单,并通过算法技术推送至从业者,后者一旦承接订单便负有履行义务,并根据订单完成情况获得相应报酬,这种用工形式被广泛应用于快递外卖行业、网约车服务和家政服务等领域。但平台企业的众包从业者事实上不承担平台持续接单的劳动义务,即便通过激励机制,也难以对其形成与传统劳动义务相当的拘束力,因此,其无法被认定与平台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作者 吴勇
出处 《中国工运》 2025年第7期40-42,共3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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