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4年12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下简称《目录》)的调整方案,这一新的《目录》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进一步完善与创新。新的《目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补齐短板的原则,结合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与我国实际情况,新增了多个职业病类别及具体病种,进一步增强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障。
出处
《科学之友》
2025年第8期9-1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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