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多为发展中国家,投资者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进行资本投入时,面临的风险也相对较高。这些风险主要为资产的征收、国有化及政策的不稳定性。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BITs)中,某些条款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保护力度不足。因此,本文聚焦于BITs中的征收条款,分析相关问题并给出完善建议,旨在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投资活动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操作指导,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推动“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5年第8期121-123,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