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环境信用评价经历了探索起步、快速发展、体系优化3个发展阶段,初步构建起以环境信用评价及公开为主要抓手的监管体系。本文在总结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不统一和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信用信息管理薄弱、信用修复机制不健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不足的问题。未来,应通过进一步优化政策目标、强化环境信用评价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规范统一、提升环境信用评价法治化水平,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夯实环境信用评价数据基础,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以信用激励为导向、强化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措施,健全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出处
《环境保护》
2025年第11期71-74,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生态环境部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改革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