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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渭南市北洛河引干入支佛里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陕政发〔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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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进渭南市北洛河引干入支佛里水库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渭南市北洛河引干入支佛里水库工程位于蒲城县、澄城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佛里水库工程、泵站工程、引水隧洞工程、供水线路工程等。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涉及蒲城县洛滨镇、永丰镇,澄城县交道镇、寺前镇、韦庄镇、庄头镇,共2县6镇21村。
作者
机构地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23期6-7,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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