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目标责任制是上下级基于目标分解的责任关系和绩效管理的制度化和行政化的一种治理方式。对于目标责任制的运行及其效能,人们存在明显的分歧。本文以中部地区L镇的目标责任制为样本,讨论目标责任制的实质、契约运行及其不完全。目标责任制作为行政契约的契约形态之一,从其缔约过程与发展来看,对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增强公共服务和公共行政的整体性以及乡村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过,目标责任制在缔约信息、缔约主体、契约内容、契约履行等方面存在不完全性。由于行政契约的不完全性,规避和抑制不完全契约的风险,不断完善乡村行政契约将是乡村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明确乡村行政契约的不完全及其风险,可以更清醒地认识和把握当前乡村治理的发展方向。
出处
《中国农村研究》
2024年第2期20-36,共17页
China Rural Studies
基金
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湖北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湖北实践与经验研究”(23ZD023)
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湖北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依法治国视角下村支书‘一肩挑’的实践困境与推进路径研究”(23ZD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