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在立法层面、政策层面、司法层面协同发力,致力于建设保障“数实融合”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数实融合”实践不断深化。“数实融合”法治保障水平直接影响着“数实融合”的建设成效。必要的法治建设为“数实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数实融合”的发展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国“数实融合”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基础概念不明确、数据基础制度不健全、数字产业融合受到掣肘、数字监管平台仍存在漏洞等问题。对此,可通过制定全国层面《数字经济促进法》,明确“数实融合”基础概念,细化“数据二十条”相关规定,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引导转变企业“数实融合”理念,推动传统产业融合,优化数字平台监管,保障数字平台经济等法治保障措施,持续激发“数实融合”经济发展活力。
作者
舒洪水
邢利莉
Shu Hongshui;Xing Lili
出处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2025年第4期80-91,共12页
Journal of Gansu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维护政治安全能力研究”(2022PZX02)
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专项课题“美国国会涉华制裁立法研究”(SWFZ2023A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