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5年5月8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2025年5月13日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减少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规范使用岸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5年第20期28-33,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