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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与平台之间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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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唐某是一名年轻的网络主播,2024年3月,唐某与某直播平台签订了《平台公司合作协议》,约定唐某在平台上进行游戏直播,平台为其提供直播技术支持和流量推广,合作期限为一年唐某的直播时间为每天晚上8点到12点,收入由固定底薪3000元加上礼物分成构成。
作者 刘业林
出处 《工会信息》 2025年第11期34-35,共2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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