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家庭与社会的功能差异,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具有不同的规范保护目的。虐待罪保护的法益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和精神利益,而故意伤害罪保护的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为更好地适用于司法实践,应在法益的指导下对两罪进行准确界分。首先,对于家庭成员的认定应当以共同生活为基础,辅以财产性、情感性和时间性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对于实质上非家庭成员间的伤害案件应排除虐待罪的适用;其次,虐待罪的暴力行为具有持续性,但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行为通常是一次性的;最后,虐待罪并不要求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25年第3期61-71,共11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