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监察机关从制度建设与实践不同层面推进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形成了配合有力、制约有效、衔接有序的关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在提前介入制度实施、证据审查、退回补充调查或自行侦查、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沟通协作等方面存在不足,监检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应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问题为导向,以制约权力、保障基本权利为准则,从规范提前介入机制,构建证据规则和审查机制,强化退回补充调查、自行侦查的运作,完善基本权利司法保障,搭建监检共享共商沟通平台等方面不断推进监检衔接机制规范化、法治化,促进监检机关配合更为顺畅、制约更加有效,推动形成惩防并举反腐体系和惩防腐败能力法治化的新境界。
作者
陆满
杨草
孟子硕
LU Man;YANG Cao;MENG Zi-shuo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5年第3期66-74,共9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第十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法治中国视域下优化监检配合与制约机制研究”(课题编号:GJ2024C4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