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