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出台背景省政府201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在指导全省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系列文件,对规划环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作用,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厅对2018年出台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3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自3月19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