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现代联邦司法系统最初由一个多世纪前的1891年《司法法》(the Judiciary Act)建立。此后70年,司法系统的结构和核心职能基本没有发生变化。1972年,面对不断增加的案件数量和改革呼声,美国国会成立赫鲁斯卡委员会,以研究联邦法院运作并提出改革建议。经广泛研究,委员会呼吁重视最高法院的能力限度和不断增加的巡回区分歧给国家法律体系带来的风险,建议国会设立一个国家上诉法院,以减轻最高法院和地区上诉法院的压力。
出处
《北大法律评论》
2023年第2期338-408,共71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