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江西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省情实际,率先制定出台全国首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专项法规——《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5年3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链条责任压实、全要素数据赋能”为核心,构建起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污染源监管体系,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